发布时间:2013-03-20 | 文章来源:创美知识产权公司官网 |
对于世界各地的市场而言假冒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土耳其市场也不例外。在土耳其,诸如纺织业和技术行业等许多行业都深受假冒的危害。假冒不仅会使制造商的名誉和收入受损,还会使国家遭受税收损失。据土耳其反走私及有组织犯罪部门的报告称,土耳其市场上的假冒贸易额高达100亿美元,是世界上第三大假冒市场。58%的消费者喜欢购买假货,因为假货便宜,并且人们认为假货和真货的品质一样好。
不论从土耳其对当地经济影响的角度而言,还是从其对邻国的影响而言,土耳其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过境贸易仍然是个大问题。更不用说许多因假冒引起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因为消费者是假冒产品的最终用户。那么,世界和土耳其该如何打击假冒呢?
在国际商标协会(International Trademark Association)看来,假冒是指非法生产和销售商品的行为,包括包装、使用未经授权的商标(未经授权的商标与有效注册商标一致或者无法与有效注册商标加以区分)等行为。
存在许多保护商标所有者、反对假冒贸易的国际协定。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管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该协定首次将知识产权法引入国际贸易体系当中,并且到目前为止仍然是最全面的国际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国家法律必须满足打击假冒保护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工业设计、专利、商标等)的要求。
另一部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是《伯尼尔公约》(Berne Convention)该公约概述了各国的版权法,包括美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日本、韩国等数十个国家。《伯尼尔公约》是特别为了保护艺术作品的作者权利而起草的。
与假冒最相关的协定当属《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ACTA是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对假冒和知识产权盗版的担忧而起草的。该协议还包括起诉版权侵权、迫使假冒者向艺术作品所有者支付赔偿金。此外,该协议还制定了有关规定,起诉使用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传播窃取的知识产权的个人。然而,欧洲委员会在2012年7月4日拒绝通过该协议,原因是它对互联网自由构成了威胁。
此外,诸如国际商标协会(INTA)、国际反仿冒联盟(IACC)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支持能够增强国家和国际打击假冒执法体系的法律、法规和贸易协定的制定和通过。
土耳其是迅速采取行动加入上述国际条约的国家之一。此外,从土耳其国内角度而言,品牌和其他相关权利受到《商标保护第556号法令》(即商标法令)规定的保护。该法令于1995年通过,与欧盟法律相符。
根据上述商标法令的规定,使用任何与产品或服务的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或者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以及与产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标识都会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商标法令第61条A款规定通过制造混淆或者模仿等手段侵犯第三方商标权生产、展销或出售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应被判处1年至3年监禁并且要支付司法罚款。同样,根据《工业设计法令》的规定,侵犯工业设计权应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土耳其商法典》第54条的规定,欺骗性或者任何其他违背诚信,影响到了竞争者之间或者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的行为或商业实践都被认为是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第55条列举了违背诚信以及商业实践的行为。因此,一方采取制造与他人产品、经营的商品、活动或事物混淆的措施是不公平的。
因此,有必要建立拥有足够技术知识和能力的行政和法律权力机构以便有效地实施上述提及的法律。上述提及的法律在实质上包含了有效的民事和刑事保护措施。海关和警方特别部门成功合作,共同打击假冒,阻止侵犯权利所有者的权利。在土耳其,特别的检察官被指派去审查上述问题,专门法院和普通法院普遍存在。事实上,不正当竞争案件属于商业法庭的审理范围,与商标法令范围内商标侵权有关的案件属于知识产权专门民事或刑事法院的审理范围。上述法院有效地开展工作,在相当合理的时间内做出裁决。
公平地说,土耳其拥有足够的法律提供有效保护,打击假冒。此外,行政和司法框架也很充分,原因是此类权力机构已经建立了打击商标侵权的流程。然而,在实践中,生产和出售假冒产品的人如果是与假冒有关的初犯的话,并不会被判处监禁。商标所有者希望应当以威慑为目的制定和实施法律。(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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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0